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,遵守司法秩序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,但总有人置若罔闻,甚至以身试法。近日,被执行人牛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,并在酒后威胁辱骂执行干警,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。
7月9日,经执行干警传唤,被执行人牛某来到执行事务中心。当法官询问其如何履行款项时,牛某直接表示不愿意履行,情绪十分激动,不顾他人劝阻和提醒,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,行为态度极其嚣张。法警劝阻无效后,立即将牛某带离执行事务中心,经询问并测试得知,牛某原来是酒后而来。
经核查事发时的监控录像,鉴于牛某辱骂法院执行干警,扰乱执行秩序,且情节恶劣,遂沙坡头区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。牛某收到处罚决定后,一改之前的态度,表示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任性竟会触犯法律,并当场写下悔过书向承办法官道歉,保证今后将恪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。(通讯员 李艳娜)